廣流智權事務所(廣流智權有限公司)是發明專利產業當中屬於智權服務產業代表性案例。在本群聚當中,主要就是協助具有發明產出的企業,將他們的發明構想以符合專利法規的要件,撰寫成專利說明書,提交各國智慧財產局進行專利申請以及程序控管的服務。
廣流智權事務所系由李文賢專利師於西元2005年所創立,目前客戶涵蓋光電、電子、機構、材料、軟體、工業設計 等科技產業。提供客戶美國、日本、韓國、義大利、歐盟及中國大陸等國家之各類案件之全球性佈局。成立七年以來,深受客戶的肯定,公司也在新竹成立分所,員工人數擴充到18位同仁。
廣流智權事務所在本計劃執行前是採用以Access所開發的系統控管所內的案件,但由於Access的架構只能單機使用,所以只能由程序人員進行系統的操作,這樣的模式,讓所內的專利工程師在執行案件時若需要查詢目前的案件資訊或之前的文件,都必須要請程序人員協助調閱,造成作業效率無法提昇。此外,由於Access系統在資料的紀錄數量有所限制,公司主管也很擔心系統無法負荷日益增加的客戶案件以及期限管控記錄。
透過本次發明產業電子深化服務團的計畫以及執行單位顧問的解說之下,廣流智權事務所決定採用以Web-Based架構所開發的IPServ inFirm系統作為案件管理的新平台,由於IPServ inFirm平台有相當嚴謹的權限架構,所以所內的管理人員可以依據總所、分所或是各功能部門的差異,規劃可以使用的功能或是查詢到的資料範圍,除了讓內部流程/期限的管控以及程序記錄文件的歸檔查詢都可以整合在單一的介面當中;更重要的是藉由資訊化的升級,提高服務的效率以及客戶的滿意度。
一套系統能夠順利的轉換,除了功能要符合需求之外,客戶的支持也是相當重要的因素,李所長為了讓所內同仁儘早熟悉新的系統,當專案進行到中期,於歷史資料轉換完成驗證之後,就下令要求同仁轉換到新的系統操作,除了表示對此專案顧問的信任以及全力支持之外,也讓同仁知道系統平台轉換的決心,終於在各位同仁的努力之下,與本專案執行期間順利完成驗收。
由於大多數的專利事務所以及智財權服務業者的規模都是小於10人(佔所有法律服務業的80%以上),所以如何在人力有限的情況之下發揮最大的戰力,就成為經營的一項挑戰。
我們從智權服務作業流程進一步的探究,發現每位專利工程師主要工作為:與發明人溝通了解他的構想,以及檢索專利前案,以撰寫專利說明書的內容,由於 所處理的案件都是獨特的創造發明,並透過對於專利審查基準的了解,透過文字為客戶爭取最大的權力範圍保障。而程序管理人員主要的工作為,案件資料的歸檔管 理,重要法律期限的管控稽催,工作內容相當的繁複,但是由於目前作業流程並未全部資訊化,所以耗費程序人員相當多的時間,似乎還存在蠻大的改善空間。
您知道嗎,台灣人在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專利申請量一直視名列前茅,根據官方數據統計,USPTO的新申請案當中,每年約有一萬八千多件由台灣人申請的。
依據美國專利法施行細則(37 CFR 1.56條文)規定,任一美國專利案申請人,或是與該案相關之人士,包括發明人、發明人之美國代理人、國內代理人等等,在專利申請之審查過程中,有義務將 其已知之任何相關先前技術或可能影響該案專利性的相關事實告知美國專利局審查委員。
為符合此項規定,申請人必須要依據美國專利法施行細則(37 CFR 1.97及1.98條文)規定,呈送資料揭露陳報書(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簡稱IDS)。

依據37 CFR 1.97規定,專利申請人應該在以下時間點呈送IDS
- 申請日起三個月內
- 第一次審查意見前
- 第一次審查意見後(First Office Action)至最後審查意見(Final Office Action)前
而需要呈報的資料,包括:
- 本案之相關前案的內容
- 本案於其他國家申請之相對案(corresponding applications)在其他國家接獲之各國審查意見及其中任何相關前案之引證資料或文獻
- 任何可能與本案專利性有關之資料,如報章雜誌或期刊文獻等
由於專利申請後到獲得第一次審查意見,平均要兩年左右的間距,並且大多數的專利申請人的申請模式都是先在本國申請專利首案,然後在12個月內利用國 際優先權到其他國家專利局申請專利。對於我們台灣的專利申請人而言,時常會發生美國的專利申請案送出三個月後,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前後,台灣這件母案也收 到了先期核駁通知書的狀況,所以當這個時候發明人除了要在法定期限內進行答辯的回覆之外,另一項專利管理的重點,就是必須要把所獲知台灣這件專利的引證前 案資訊,於三個月內在美國關連案提報IDS的程序。此時若是專利申請人以及配合的專利事務所沒能將專利關連案的申請狀態掌握好,就容易發生沒有符合IDS 規定的疏失,甚至將導致已獲准之專利權未來不能執行或無效的風險。
為了協助國內發明人以及專利事務所能夠避免上述狀況發生,我們特別在IPServ 知識產權管理系統當中,設計了IDS的功能模組,協助發明企業以及專利事務所同仁可以在處理美國專利申請案時,可以迅速查詢此專利在其他各國專利局的申請狀 態,以及匯集所有相關的專利引證前案清單,套印美國專利局所需的IDS表單,快速降低這項頻繁發生、影響又重大的失誤風險,讓企業的智慧財產品質能夠獲得 進一步的保障。


